病友提问:
最近公司突然单位强制打新冠疫苗,但我正在备孕阶段,且我现在36岁还属于高龄孕妇,可是公司说备孕不能成为理由不能打。那打了的话要才能要孩子,因为毕竟年龄大了,等不起了,所以想问问公司有权利强制高龄备孕妇女打新冠疫苗吗?
健康顾问解答:
公司强制高龄备孕女性打新冠疫苗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的计划不是一样的。而且我国现在对于新冠疫苗的接种完全是自愿接种,不属于强制性的。且对于高龄备孕女性来说,如果有迫切的备孕心情是完全可以拒绝接种新冠疫苗的,可以备孕成功后在进行接种。
现如今孕妇和哺乳期女性都是属于禁忌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这也是国家出于严谨性和安全性方面所考虑的,避免疫苗给胎儿带去伤害。因此如果公司单位强制备孕打新冠疫苗,可以用以下解决办法:
- 1. 如果正在积极的备孕,不想在这个时间段进行接种新冠疫苗,其实是可以给相关人员解释清楚的,简单的来说就是接种新冠疫苗并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出现强制性的行为是可以投诉的,而且如果单位以辞退、罚款等行为威胁的话也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 2.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中要坚持应接尽接和自愿的原则相结合。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的,是没有权利强制性接种的。因此各地要按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的操作,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偶合反应,增强群众对国产疫苗的信心。
总的来说公司如果强制性的要求打新冠疫苗这也是不合理的,但对于有新冠肺炎和(或)妊娠并发症高风险的妇女,应鼓励在妊娠前接种疫苗。同样的,处于在新冠病毒暴露高风险环境的女性也鼓励接种新冠疫苗。
公司单位如果是强制性的要求接种新冠疫苗的是可以向有关单位反应的,如果以罚款或者是辞退等理由进行威胁的,完全是可以想有关单位进行投诉的。现目前新冠疫苗在我国仍属于较为紧张的资源,对于重点高风险人群需要优先接种,而准备怀孕的人群如不属于高风险群体,可暂缓打新冠疫苗。所以说是可以因备孕而延缓接种新冠疫苗的时间的。